到某相熟餐廳吃東西,我向朋友高度推薦紅豆冰,朋友便向侍者說,要兩杯紅豆冰。我連忙向侍者更正,是要一杯紅豆冰、一杯雜果冰,我是想要雜果冰的。
朋友不解:「你剛才不是推薦紅豆冰嗎?」是。
「如果雜果冰更好,我也要雜果冰了。」朋友說。
不,這裏的雜果冰不夠好,有點太甜,雜果分量也太少;而這餐廳的紅豆冰,確是首屈一指,值得一試。而且,要喝到甜美的雜果冰有多難?做好的紅豆冰才是可遇不可求——我仍極力向朋友推介。朋友不明白:「為甚麼你不要紅豆冰?」因為我從來不喜歡喝紅豆冰,而我是喜歡喝雜果冰那類人。
朋友覺得我奇怪,但這種情況,卻比比皆是,尤其在個人喜好的層面上。撇除個人喜好,這裏的紅豆冰的確是「最好」。既然來到一家能做好紅豆冰的餐廳,絕對值得一試,問題只是我已經試過了,而我的「最愛」,始終是雜果冰,即使它不是最完美的。
愛一個人,並不因為他是最好,而是因為他是你的最愛。喜好這回事,不能以客觀條件衡量,好的東西,如果有機會見識的話,不要放過機會,但你不一定要說服自己,選擇它成為終生伴侶。愛情,便是如此。
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