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道,有「人蛇」在港留了二十多年,最近才給警察發現,更送上法庭,法官不認同,但也不忍心,判了短刑。香港人都嘖嘖稱奇,原來「人蛇」在香港可以「蛇」那麼久。有報館記者於是走去訪問「人蛇」,看他們是怎樣的人,怎樣過人月兩團圓的中秋節,報道讓人心酸。「人蛇」都是因為在祖國經歷不幸,十多年前就已經屈「蛇」到香港,過着偷偷摸摸的日子。親人沒聯繫了,在香港也不能建立正常的關係,婚不能結,福利不能申請,生個女兒都是用別人的身份當爸爸。他們更像「蛇」,不太像人。
九十年代生的孩子,爸媽都大概是本地出生的正宗香港人,對香港本來是個難民城市這概念很陌生。我爸就不是本地生,是走難來香港的。我爸最少在廣州、南寧、香港三地走來走去了十多年,情況像極《蔡鍔與小鳳仙》的劇情。更妙是,我爸的一家人,在過去幾十年,是整個家族的到處走難,常常要互相接濟,更要照顧同鄉,有老有嫩,最終全都能在香港落地生根,實在難得。我一位朋友的媽媽更強,幾兄弟姐妹游水下來,看着弟弟要給淹死了,但也沒法,只好繼續游,最後他媽媽成功了。但回望過去,代價真大。
我們這代的香港人,跟我爸那代的香港人,實在差太遠了。他們的年代分野是戰前戰後、建國前後,我們的年代分野是互聯網前後、四大天王前後、 CD和MP3前後、翻版前後。
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