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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瑚說百道:明知故犯

為甚麼藝人的行為要檢點?因為藝人很容易成為青少年的模仿對象,所以有很多有意義的活動,例如禁煙運動,都會找來藝人擔任代言人,希望可以給市民大眾一個正面的影響嘛!其實除了藝人之外,每個人在社會中都會有他的影響力。就像父母的行為會給子女做成一定的影響;姊姊的習慣亦會很容易變成妹妹的學習對象;學校的老師,為人師表,彷彿是每個學生的學習對象,所以他們要做好榜樣的責任,比藝人、父母或兄長都更大。

在我眼中,一個大學教授犯上非禮罪,絕對比一個在便利店的收銀員犯上同樣的罪名嚴重;一個大學校長侵吞公款,亦應該比一個警衞犯上同樣錯的罪重。並不是要歧視收銀員或警衞,而是為人師表的大學教授和校長,每天的工作便是把正確的知識灌輸給未來社會棟樑,應該有更高的警覺性和辨別是非的能力。再者,學歷較高的人,在接受高等教育時所接受的訓練,絕對會令腦袋的分析能力增強,所以在犯錯時,都會給人明知故犯的感覺。

為甚麼法官在審判案件時,總先要對犯人的背景作一定的了解?這是因為法官要先對犯人的分辨是非和自我克制能力作出評估,再決定犯人該得到較重還是較輕的懲罰。知法犯法就等同明知故犯,就算背後有甚麼藉口,我想,都活該得到更嚴重的懲罰。

糊塗人

梁佩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