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德倫理上,父母照顧子女、子女聽從父母的話、夫妻努力建築美好的家庭,都是一般人眼中應分的事。
至於法律上的應分便簡單得多了,市民奉公守法、不醉酒駕車、不打家劫舍、不走私販毒,只要看看每個國家的法例,我們都可知道應分守甚麼法例。
除了道德上和法律上的,人與人之間還有別的應分事嗎?在我眼中,就算是一家人,不論是夫妻、兄妹,還是父子也都應懂得互相尊重、公平、不討便宜這些道理,所以跟朋友相處時,便更應公道,不應濫用應分這個權利。
朋友互相幫忙是應該的,幫了朋友我從沒想過要求甚麼報酬,不過我認為被幫的人應跟我說一句「謝謝」。就算是再熟的朋友,兩者之間也沒有應分的關係,所以禮貌的感謝朋友的幫忙,絕對合情合理。
然而,有很多人的腦袋都像是沒有這情理存在,認為別人為他們做任何事,都是應分的。在要求別人幫忙時,不僅沒有說上「謝謝」兩個字,還帶點命令的語氣,已令我感到不爽,更糟的是,為他們處理事情後,還要嫌這裏不妥當,那裏不合心意,實在過分得很。
就是得過一次教訓,從此我都不再做好人,每當一些性格很「應分」的人要求我幫忙時,我都會簡單直接的拒絕,免得讓自己受那些應分的氣。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