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是單身的舊同學雖然現在沒有男朋友,但心中卻時時想着一個男人。
那個男人是女人在十多年前,代表大學出外參加辯論比賽時認識的。本來是敵對的,他們對對方產生了好感,比賽完畢後,曾以書信來往了一段時間,只是最後卻不了了之。
在十多年後的最近,男人在Facebook找回了女人,兩人便開始了間歇性的聯絡。他讓她知道,當天發生的細節、她說過的話和她寫過的文字,他至今仍記得很清楚,而她給他的信件,更由星洲漂洋過了X個國家後,至今在北京仍留在他的身邊。只是,他除了間中的聯絡,他並沒有採取任何的行動。
女人為着男人的長情而雀躍,更問我應否對男人作出主動。我卻向她大潑冷水。因為我比男人更厲害,就連中學時代所收的情書全部都收藏至今,當天發生的一點一滴,有很多仍是歷歷在目,但這並不代表我對他們念念不忘,我甚至對他們都沒有意思,只不過偶爾把這些情書拿出來看,仍會為着從前是如何的受歡迎而感到喜不自勝。
雖然我不肯定男人的心態跟我是否相同,但我卻肯定,要是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真的有意思,是一定會作進一步的行動,最簡單的就是約會她。即使他人在北京,她在香港,要是喜歡的,也一定會作出安排。而最後,我給她的結論,便是她「想多了」。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