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我很疼愛的小朋友,今天,我讓他離開。很多人問我為甚麼。會問「為甚麼」的人,都比較知道內情;更多人,單看表面,會覺得分離是因為不能共容,這麼顯而易見的答案,根本不值得追問。
如果我說讓一個人離開,是希望看見他有更好發展,這一定會被認定是門面說話。然而,我確是由衷地相信,愛一個人,要讓他自由。放他出去闖,去看多些東西,讓他親身去感受每片天空下的不同景色。
愛一個人,一早綁着他沒有意思,尤其在他還需要裝備自己的階段。如果是情人,我會希望跟一位在感情路上跌倒過的共度餘生;如果是子女,我會讓他往外闖鍛煉羽翼;如果是同事,我不會希望以一個職位限制他的發展。
有時,一直留住的,是在感情上想給他更多保護;往往是有能力的,才有更多向外闖的機會。在心裏疼愛的人,我總會希望他有我沒我都活得好,這樣,他才擁有真正自己創造的人生。當然,不同的情況有很多,無論如何,離合散聚,我們要學習以平常心對待。然後,如果有一天,彼此的人生能夠再次交匯,那份盡在不言中,將會更值得珍惜。
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