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珠遭債主入稟呈請清盤

黃坤曾擔任主席的東方明珠石油(00632)於八月底披露,收到來自巴比倫資本之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償還總額約3,200萬元,至昨日更宣布於十月十九日接獲一項法律通知,巴比倫已向百慕達最高法院尋求針對該公司之清盤令及委任臨時清盤人協助其重組債務及負債。

股價逆市挫近7%

該公司並稱,原本清盤令呈請及傳票同樣排期於今年十月十九日在百慕達法院進行聆訊,主要目的為就呈請及傳票設定聆訊指示。然而,由於通知延遲送達,指示聆訊已押後至十一月二日進行。

東方明珠股價昨日最多曾跌約8%,收報0.082元,仍逆市跌6.81%。

事實上,東方明珠近月頻遭債主追收欠債。除巴比倫之外,東方明珠於八月十六日公布,收到ICD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ICD)日期為當日之償付要求函,要求償還其發出一張未能兌現的支票之未償還金額約500萬元。東方明珠其後於八月二十六日再披露,收到ICD日期為八月二十四日之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償還該筆約500萬元款項,並限三周內償還,否則可能呈請將公司清盤。

公司陷嚴重財困

根據東方明珠五月初時曾披露,其未償還貸款總額約6,600萬元,須於六個月內償還,當中6,000萬元將於三個月到期,公司承認面臨嚴重流動資金及財務困難。

東方明珠身陷財政問題之餘,亦拖累公司業績表現。該公司八月底公布,截至今年六月底止的上半年虧損為2,162.5萬元,不派中期息。

業績報告並顯示,公司債務持續惡化,於六月底時,一年內需償還的無抵押貸款按年增加19%至6,900萬元,惟所持現金及銀行結餘卻大減至僅約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