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建議收緊收購規則,將清洗交易寬免的投票批准門檻由50%提高至75%,有關諮詢期今日結束。上市公司商會表示反對,認為75%門檻屬太高,對公司運作有影響,而且現時證監會已有權否決清洗交易寬免,故不需要提高門檻,現行水平已合適。
證監會今年一月諮詢市場,建議將寬免因發行新股而觸發的全面要約責任的投票批准門檻,由獨立股東的簡單大多數(即50%)提高至75%,並且引入一項明確要求,規定相關交易及清洗交易寬免的決議須各自提交予獨立股東。同時,建議賦權收購委員會可規定違反有關守則的人士向股東支付賠償,以加強投資者保障。
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表示,將清洗交易寬免的投票批准門檻提高至75%屬太高,因為清洗交易寬免會很容易遭反對,對公司運作有影響。他又說,現時證監會若發現問題,已有權否決有關清洗交易寬免,故不需要特別提高門檻,現水平50%已合適。
他續表示,從保障投資者角度去看,香港交易所(00388)已就限制具高度攤薄效應的集資活動(俗稱向下炒)進行市場諮詢,如港交所已有相關機制保障投資者,證監會是否有需要再收緊有關門檻。
至於證監會建議賦權收購委員會可向違反有關守則的人士向股東賠償,他指因這只是守則,對效用有多大及執行難度有不少疑問。
不過,立法會議員張華峰就支持將門檻提高,指現時很多創業板公司的股權高度集中,大股東出讓股權時,清洗交易寬免的投票批准門檻50%是很容易通過,即使75%都沒有很大困難,但證監會需要有姿態去打擊。至於向股東賠償,他指除非很明顯是損害股東利益,否則不應隨便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