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慕智質疑設創新板

繼金發局認為無必要設立新板去吸引新經濟企業來港上市後,曾任香港交易所(00388)上市委員會主席的香港董事學會創會會長鄭慕智亦對設立創新板建議有保留,認為增設新板會令市場定位不清晰,反而應重新釐定創業板的定位。他坦言希望港交所有更多解釋。

鄭慕智接受訪問時表示,看不到香港有何優勢必須要設立新板,以及急需設立的原因,港交所建議在主板及創業板以外增設新板的建議會有不清晰地方,「為何要有三個板,為甚麼兩個板塊做不到?」他認為港交所在這方面沒解釋得很清楚。

「如搞清楚真的有需要設立新板,可以去做。但我認為此刻,建議有三個板會產生不清晰環境的機會是大過讓人很清楚哪一個板塊是做甚麼,以及讓投資者更明白當中的風險。」

未必能吸引大型科企

鄭慕智表示,「因為當初成立創業板,都有考慮到不是純看盈利的上市準則。創業板容許未達標準、而又作為創業初期的公司上市,包括創新企業。所以從市場健康發展上,創業板應該要重新檢討定位,看看現行規定是否足夠?如不足夠,才考慮是否真的有需要開新板。」

被問及讓創業板納入「同股不同權」公司,能否吸引大型科網公司來上市?他表示,「就算開新板也未必一定能吸引它們來上市!」

他續指,解決問題要從根源開始,現時市場「分不到」主板及創業板,故有需要作出更清楚的區分,認同現時是適當時候,港交所檢視主板及創業板的定位、上市要求及準則等,從而令適合的公司到適合板塊上市。

「同股不同權」引進需時

同時,他對於「創新初板」只建議容許專業投資者參與,他個人不相信這是聰明的做法,「市場就是市場,參與者需要明白自己要面對的風險同玩法。」

至於本港應否容許「同股不同權」的公司上市?他指,「同股不同權」是偏離本港市場一貫的「同股同權」原則,「是否一定唔改得?冇嘢係唔改得嘅。但若要離開原本準則,就必須要讓市場清楚知道改變,尤其是投資者必須要知道其所買的股票是「同股不同權」,要他們清楚明白風險,以及是否可承受到。這個過程是需要時間,引進的工作也要準備好才能做,不是隨便話開一個新板納入就得!」

創新板諮詢周五結束

創新板的諮詢期將於本周五(十八日)結束,若市場對創新板有共識,港交所將會就規則修訂進行第二輪的市場諮詢,行政總裁李小加日前指,希望在明年上半年推出創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