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筆陣:證監打「啤殼」 愈來愈狠

一家在證監會收緊上市銷售方式下,採取全公開認購方式的創業板企業,在瀕臨正式掛牌前突被證監會叫停,結果宣布取消上市,理由是其上市遭證監會反對。

這件事從表面看跟近期幾個案例一樣,是由於證監會質疑其股份上市後股權將高度集中,對公開市場和該企業現有股份的公平有序市場的可能性造成疑問,但這家企業遭遇跟前面那幾家企業不同之處,卻是證監會又認為該企業上市不符合投資者或公眾利益,故被證監會引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6(2)條,行使其權力,反對該企業上市,顯示它連前面那幾家企業獲准重新安排讓股份更廣泛的持有,達致符合公開市場上市要求後,再重新獲掛牌的機會也沒有,最終只能作出取消上市的決定。

叫停上市 做法罕見

今年農曆新年初以來,已先後有不下5至7家以上的創業板上市新股都在瀕臨正式掛牌前被證監會叫停,但大都只是延後上市,讓證監會滿意公開市場確有充分流通量,便可正式掛牌。證監會引用的證券及期貨條例一般都是11.23條,也有一家在正式掛牌半天後,被證監會引用8(1)條叫停。曾被引用6(2)(d)條叫停、延後上市的一隻創業板股份最後也掛牌。這次那家企業同樣是被證監會引用條例6(2)條叫停,但卻並非延期上市,而是表示由於證監會反對,故取消上市,情況並非尋常。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在公開場合表示,該會會運用現有《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SMLR)所賦予的權力,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及早介入新股上市申請的嚴重個案,最嚴重會直接引用條例反對有關公司上市。

從歐達禮陳述,大概可找出上述這家企業最終被迫取消上市的端倪,且成為證監會更直接介入上市申請個案之下,首家已進行公開招股卻由於證監會反對而終止上市的企業。

及早介入 加強監管

證監會對於創業板上市申請個案接連出手,甚至這次由他的最高負責人放出狠話,說要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及早介入新股上市申請的嚴重個案,明顯與之前創業板不少上市新股的股價甫掛牌即有不合理的異常表現,以及接連出現嫌疑「啤殼」勾當等現象有關,大概是它認為再單純倚賴作為上市公司最前線監管者以及上市申請審批者的港交所(00388),已再不能有效制止有關情況,故決定直接出手。

港交所把關無權執法

證監會近期做法罕見,港交所憑着一套「上市規則」擔當上市公司的前線監管工作,它憑藉證監會賦予的權力,也是上市申請的審批者,但卻並不擁有法定權力,對違規行為進行執法,這個執法權力只有證監會憑藉「證券及期貨條例」之下才獲賦予,面對市場愈趨系統化的肆意違規,尤其是嫌疑「啤殼」等這類迹近詐騙市場的行為,則其做法不難理解。

免責聲明:本文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作者所屬任何機構之立場。

許照中

六福金融主席兼行政總裁,從事證券業40餘年,曾任港交所上市委員會及政府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等職務,現時亦是多家於港交所上市的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作者:許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