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 Views:隱世財技高手

一般人總覺得,生意業務要增長到某一龐大程度,才可考慮採用財技來把生意變現。事實卻不然,業務小至一兩人營運的公司,只要財技用得其法,也可在短時間內賺取最大利益。

筆者多年前在英國認識一位修讀商管的朋友,畢業後毅然創業,在英國一些小鎮搞熟食外賣店生意。據他所說,選擇外賣店生意是因成本不高,融資借貸來得容易。其次,因要從頭開始申請外賣店牌照需時甚久,他選擇把營運不好、客戶不多的英式外賣店買下來經營。買下生意前,他又會先勸服相關業主簽署另一份較長的租約,同時盡量在租約內加入續期條款,務求把租期扯到有可能的最長。

谷高盈利 賣出套現

雖一接手生意後收入很好,但朋友一開始已部署三年後要把生意賣出,故盡量安排最大盈利在第三年的帳目上反映,這樣一來,每年的盈利增長亦可變得可觀。一到第三年,朋友即以十倍PE(市盈率)賣出生意(高PE,但低PEG)。這樣一來,努力三年就可獲取十三年工作的利益。一賣出生意後,朋友趕快又在另一個鎮裏買入另一間經營不善的外賣店。在短短十年內,賣出生意三次,已賺取他人經營40年外賣店的利益。

以上意見基於眾多假設,讀者絕不應倚賴本文內容作出任何法律或投資安排。

梁彥穎

上善資本財富管理總監

作者:梁彥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