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能接受證監兩復牌條件

被證監會勒令停牌逾年半的漢能薄膜發電(00566)公布,正與證監會討論復牌事宜,就此證監會開出兩個條件,漢能接受該兩個條件。

須詳細披露資產等

該兩個條件包括:前主席李河君及趙嵐、王同渤、徐征、王文靜等四名現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需同意,不會就證監會的取消董事資格令及有關法律程序提出抗辯;以及公司需發布披露文件,對其所有活動、業務、資產、負債、財務績效和前景等資料作出詳細披露,以釋除證監會的疑慮。對此,漢能表示五人無意作出抗辯,並已委任財務顧問及核數師以準備披露文件。

證監會指,調查後發現漢能與其母公司漢能控股之間,自一○年以來有多宗重大關連交易,而五人未有就漢能以關連方作為其主要收入來源的業務模式可行性作出質疑,亦未有適當地評估關連方的財務狀況與交易應收款項的可回收性,更沒採取恰當措施追討款項,認為五人將關連方的利益凌駕在公司之上。

證監會亦尋求法庭頒令,要求李河君敦促母企漢能控股及其聯屬公司,支付多份銷售合約結欠漢能所有未償付應收款項,並要求李河君簽立保證該等公司付款擔保,原訟法庭將於今年五月底就有關呈請首次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