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咁快就係農曆新年,又係被追問拍拖結婚乜乜乜嘅時候,唔想得罪姨媽姑姐,點應付?不如講吓經濟,事關婚姻根本就係市場經濟行為,人通過比較成本與收益,來揀可以令自己獲得最大得益嘅對象,先會結婚。嗱幾咁得體。
結婚成本分兩類:第一係交易費用(Transaction Cost),包括要花時間了解對方、追人要使費、仲有辦婚禮等,簡單講就係由追求到拉埋天窗嘅成本;第二係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即係你為棵樹放棄個樹林,或為揀內涵而放棄個樣,被放棄嗰啲就係機會成本。
雙方組成家庭可享「相對優勢(Comparative Advantage)」,勞動分工上(例如邊個返工邊個湊仔)、財政上、情感交流上,都可互補,即產生協同效應。(所以,你大可以話,之所以未打算結婚,係因為尚未見到有「相對優勢」)
經濟角度睇,「一見鍾情」未必正,因為「訊息不完全」兼未畀足「交易費用」,即係凡因「誤會」而結識,就愈易因「了解」而分手
好簡單,因為離婚成本比較低。所謂成本,係講「機會成本」,早離婚對於年輕男女而言,機會成本低,因為相對較易搵過另一個。
事關婚姻持續,成本會愈來愈高,但有咗細路,離婚可能性就會大大降低,事關細路係「耐用消費品」。以經濟學角度睇,要維持婚姻,就要生兒育女。不過細路並非愈多愈好,發達地區乜都貴,生細路嘅機會成本愈高。
以上查實係已故著名美國經濟學家貝克爾(Gary Becker,1930-2014)講嘅,佢係首創婚姻經濟學嘅大師。係時候搵佢本《A Treatise on The Family》(家庭論)溫定書,睇得嚟,就係拜年時。
余絲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