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 Views:鼓勵工廈重建好處多

全港約有1,400幢舊工廈,共佔面積2,000公頃(約相當於118個維園面積),大多建造於上世紀七十年代香港工業蓬勃時期。

政府為免工廈空置造成資源浪費,六年前開始推出工廈活化政策,以「免補地價」作誘因,鼓勵工廈改建為商業用途,以致很多舊工廈出現劇社、Band房及迷你倉等用戶。

這千多幢舊工廈,設計和設施均落後,怎改建也難達現今要求標準。牛頭角迷你倉大火慘劇,就說明舊工廈有很多隱患。

要減低慘劇重演的可能性,筆者認為最有效方法,是政府鼓勵舊工廈重建。重建的好處,是等於讓工廈原來的土地重新規劃,如可配合社區需要而擴闊馬路,增加綠化,把新建築物外形設計得更美觀實用,這比留下數十年前設計笨頓的工廈准改不准拆,更符合「地盡其用」的原則。新廈的消防及防盜設施也必然比舊廈完善。

工廈重不重建,不是業主可決定嗎?與政府何干?不少人或有此疑問,那是因對現時的工業條例和土地用途限制不熟悉。

香港的土地是分門別類,工業用地如未經批准,不能改變用途,故工廈如重建為商廈或工商兩用大廈,除要城規會審批,業主還需向政府補地價,但補地價計法,卻對工廈業主極不公平。

盡早摒棄過時框框

原來政府把整幢工廈的價值當零,只計工廈所佔地皮的價值,若改為商業用途,兩者地價差距,就是工廈業主要補的地價。工廈業主如欲重建,先要用商業地的「時價」取回自己本已擁有的地皮,再花一筆錢把工廈拆卸,才能重新起樓,成本變成比正常買一幅政府已平整好的土地更高。舊工廈業主因而對重建卻步。

工廈活化政策容許業主「免補地價」把工廈改建為商業用途,為何重建就要補地價?補地價計法對業主還如此不合理?

政府如果想真正做到「地盡其用」,應該把早已經過時的框框條條摒棄,為舊工廈重建「拆牆鬆綁」,讓其所佔用的土地資源釋放。

李秀恒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

作者:李秀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