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次爆股災各國曾禁沽空

每當股市動盪,市場會揣測是否對沖基金在興風作浪,為免股市血流不止,全球多國曾於股災時推出禁止沽空措施,冀壓抑市場投機行為,但成效遭市場人士質疑。

○八年雷曼倒閉觸發金融海嘯,美國、英國及愛爾蘭等國家率先禁止沽空金融股,之後多國對沽空設限,程度各有不同,美國及大部分歐洲國家僅禁止沽空金融股,澳洲、日本、南韓及西班牙等國家,則禁止沽空全部股票。美國與加拿大最先撤限,部分國家的沽空禁令則一直延續至翌年。

扭曲市場 備受批評

沽空禁令有時還伸延至股市之外,以德國為例,一○年除禁止無貨沽空金融股外,甚至將禁令擴至歐元區國債及與之相關的信貸違約掉期(CDS),冀阻止歐債危機惡化。到一一年,歐美債務問題急轉直下,拖累全球股市,包括法國、意大利、西班牙及比利時歐洲四國宣布實施限制沽空金融股,延續至翌年二月市況回穩始結束,但是次美國及英國均沒有跟隨設限。

值得留意是,去年滬深股市爆發股災,內地監管機構同樣嚴厲打擊「惡意沽空」。不過,市場普遍質疑限制沽空的成效,認為部分實施沽空限制的國家,與沒有禁止沽空的市場,銀行股表現同樣跑輸整體大市。市場人士更批評,投資者因無法沽空而撤離市場,抽乾市場流動資金,並扭曲市場所需的調整,反令市況更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