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及合併委員會公布裁定阿里巴巴集團於收購中信21世紀(之後易名為阿里健康,00241)的交易違反《收購守則》理據,然而考慮到自公布清洗交易豁免以來,中信21世紀股份的市價水平,決定寬免相關強制全面要約責任。
收購委員會發現,阿里收購交易期間,與中信21世紀的一名股東陳文欣訂立若干協議,向他收購其獨資擁有的河北慧眼醫藥科技。陳文欣是中信21世紀執行董事兼副主席陳曉穎的弟弟。
收購委員會裁定,阿里與陳文欣之間所訂立的協議構成一項特別交易,當中附有不可擴展至全體股東的優惠條件,顯然違反《收購守則》,因此,阿里獲授予的清洗交易豁免無效,並因而觸發強制全面要約責任。
根據收購委員會的書面決定,阿里曾提出論點,指有關河北慧眼醫藥科技協議與清洗交易無關,及彼此並非互為條件,但委員會駁回有關論點,指河北慧眼醫藥科技協議,是阿里所提建議的一個重要的部分,其中也包括取得21世紀的大多數股權。
不過,鑑於難以對陳文欣所獲得的優惠條件設定確切價值,並考慮到自公布清洗交易以來中信21世紀股份的市價水平,收購委員會指在此情況下,就阿里為收購中信21世紀的多數權益而支付的認購價增添的任何額外價值,極不可能會是一個重大數值,因此寬免相關強制全面要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