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香港重奪全球最大新股集資市場,但關於新股和上市規管的詬病也不絕於耳,究竟應如何優化現行的上市規管架構,加入更多積極創新和改革的元素,確保維持香港市場的競爭力,顯然是當務之急!
事實上,現時香港沿用的上市規例已超過二十年,檢討實有必要。不過,觀乎近兩年政府智囊-金發局主動提出多項改革意見,姑勿論建議是否確切可行,但最終不是石沉大海就是被否定改革需要,並未有得到市場及現行監管機構的重視。
根據現行上市規管架構,除了證監會之外,港交所既分擔監管責任,又是被監管者,角色衝突問題存在已久,在處理市場改革建議時,如何平衡上市公司股東利益和整體市場發展需要,是一個不能迴避的問題。
今年港府在《財政預算案》已預告,短期將由證監會及港交所聯合就「提升上市規管架構」展開諮詢,顯然正是要為檢討現行上市規管架構揭開序幕。不過,對於研究改革現行的上市規例,港交所的態度似乎「慢半拍」,進行的過程亦嫌缺乏透明度。
以規管基礎投資者的建議為例,經港交所的上市部研究,最終發還上市委員會的結論是,不對基礎投資者制度引入新規例;有關縮短首次公開招股結算周期則限於技術性和證券無紙化進度的問題,至今仍沒有一個確切改革的時間表;關於檢討公眾存檔安全港的問題,金發局曾建議評估公開存檔豁免的範圍,但最終港交所的定論是目前沒有充分理據擴大保密存檔範圍,繼續維持現狀;有關檢討散戶回撥機制的意見,港交所亦只將檢討列為「長遠目標」。總之,一經否定,沒有再討論的餘地,不難予人制度僵化,一切「以不變應萬變」的迂腐形象。
綜觀現行分管上市規管權力的機構,理論上與香港市場發展前景方向基本一致,而機制亦行之有效,不能予以全盤否定。不過,在全球市場一體化之下,地域及時差等界限縮小,來自全球市場的競爭只會日趨激烈,因應市場變化適時作出檢討,優化機制,為長遠規劃作出更好的準備,並沒有逃避的理據。
既然香港要力保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力爭所謂的「紐倫港」,則推動證券市場改革,政府責無旁貸,由政府主導監管機構就規管架構進行諮詢檢討,市場參與者宜積極表達意見,尋求共贏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