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策略避「數人頭」投票

新世界中國(00917)前年私有化以「協議安排」方式進行,最後卻在俗稱「數人頭」的情況下,因出席法院會議人數中,未能獲得過半數贊成票而告吹。新中再提私有化,不過今次則以「收購」方式進行。

一四年新中使用的「協議安排」方式進行私有化,通過的程序較為繁複,擬被私有化的公司,要符合公司成立所在地(較常見有香港、開曼群島、BVI等)的《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及公司法訂明的投票規定。

以香港成立的上市公司為例,除了要符合香港法例的投票規定外,私有化安排須獲得最少75%出席股東大會及無利害關係股東,即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士以外的獨立股東通過,及不得有超過10%的獨立股東反對。之後須再提交公司成立所在地的法院審批,由於新中註冊地為開曼群島,因此需在法院會議中,獲得出席人數過半的贊成票才可通過。

採收購方式進行

以收購方式私有化則由控股股東向所有股東提出全面收購建議。在港註冊的公司,當控股股東獲累計90%或以上股份持有者接納收購建議,便有權強制收購餘下股份,同樣地,如被收購的公司在外國註冊成立,控權股東則須根據當地有關法例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