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正與港交所(00388)審視整體上市政策,除借殼上市問題外,亦關注長期停牌公司。據了解,港交所正考慮採取一套「進取」的除牌政策,對停牌持續較長時間、沒有採取足夠行動恢復上市地位的「冬眠」公司,會研究加快除牌讓其有秩序退市。
港交所發言人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近期上市科就長期停牌公司曾進行檢討,鑑於市場關注長期停牌公司,上市科認為可考慮採取較「進取」的除牌政策,即可能有明確程序,加快除牌,以維護本港市場聲譽。港交所將就此繼續進行研究,有需要情況下,如修改《上市規則》等,會就建議諮詢市場意見。
發言人強調,「進取」的除牌政策,並非指所有長期停牌公司,主要涉及一些停牌一段長時間,同時沒有採取足夠行動復牌的公司,讓其有秩序離開市場。
發言人補充說,現行《上市規則》,港交所其實有權將不再適合上市或長期停牌而又沒有採取適當行動復牌的公司除牌。
公司長期停牌一直遭市場詬病,小股民「被綁」無法套現,投資「凍過水」。消息指,有關情況同時惹來基金界關注,投資基金公會早前曾向證監會反映,關注長期停牌公司,因為公司若長期停牌,基金對公司的估值便很困難,「究竟是零抑或其他呢?」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早前承認,有基金公司擔心上市公司若長期停牌,可能會影響基金收益,證監會將審視包括長期停牌企業在內的整體上市政策。
消息指出,港交所正研究採取更有力的除牌政策,如在公司停牌若干時間後,是否應有一個明確時間表,何時將進入除牌程序,尤其是對一些被視為不再適宜上市的公司。
立法會議員張華峰同意加快除牌程序,說:「若長期停牌又不除牌,幾年公司就可能使晒啲錢!」至於除牌時限,他未有立場,因每間公司長期停牌有不同原因。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同意應給長期停牌公司一個期限,如三至五年,若都未能復牌,就將其除牌,「因若停牌太耐,同除牌都冇乜分別,復牌都冇意思,投資者當Write Off(撇帳)!」不過,對公司來說,當然不想除牌,因有「殼價」,他贊成港交所重新檢討停牌時限,並諮詢市場意見。
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建議對那些沒有資產及業務之公司,若兩年內不能交出可行復牌方案便應除牌。至於仍有業務及原則上容許復牌的公司,應予期限(如兩年)以令其盡早滿足復牌條件,給小股東套現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