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加時實施後,新增的下午一時至二時三十分交易時段成交有所增加;同時,小型經紀於該時段內積極參與,認為隨着滬港通實施,香港市場及投資者會續受惠於新增交易時間。不過,中小型經紀續認為加時效果不彰,反建議若本港要覆蓋內地交易時間,可將兩地下午交易改為下午二時至四時。
港交所分別於一一年三月及一二年三月實施首階段及第二階段加時,午休時間由過往的十二時半至二時半,分別縮至十二時至一時半及一時。儘管滬港通開通後,市場對加時的反對聲音已降溫,但中小經紀仍對加時問題十分關注。
港交所文件指,據觀察時段內廿六個月的交易數據(由一三年九月初至一五年十月底),於下午一時至二時半的交投量持續活躍,佔每日總成交量的19.5%,較第二階段加時實施後首一年半的18.8%為多。期內,該交易時段佔每日總成交量的百分比約13至31%,顯示投資者充分利用新增交易時段進行交易。
同時,觀察時段內,519家券商中,有517家曾於新增的一個半小時內參與交易,比例佔逾99%,其中B組及C組經紀在該時段的成交所佔份額比全日成交所佔份額高1.4%,顯示兩組經紀於該時段內更活躍地交易,並較小型經紀充分利用及受惠於新增交易時段。
此外,加時前,中港證券市場的下午交易時段只重疊半個小時(即下午二時半至三時),期間香港市場的交投量佔每日總成交量約12.8%。加時後,內地市場的下午交易時段(即下午一時至三時)則全部覆蓋。觀察時段內,約25.9%的交投量在下午一時至三時內完成。港交所認為,投資者可更平均地分散其交易,並在內地收市前完成更多交易,以達致改善價格發現的目的。
不過,立法會議員張華峰表示,港交所是玩「數字遊戲」,加時根本無助增加生意額。他又指,現時因要與內地交易時間接軌,故要加時,令香港可覆蓋內地的下午交易時段,但若要覆蓋內地交易時間,其實可將兩地下午交易時段改為下午二時至四時,這對業界更有利。他表示,曾向港交所提出有關意見,但相信更改的機會很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