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啤殼鑽漏洞 優化監管除隱患

北水南下,港股交投明顯改善,無論主板抑或創業板「殼」股都有價有市。有大鱷利用香港新股條例不足,提供由組織上市資產、申請上市、到配對殼股新主等一條龍服務,即金魚缸新興的「啤殼工業」,種下嚴重隱患。

這類殼股上市目的就是賣殼,掛牌不久業績大走樣,極速易手,總之面目全非,對新股投資者極不公平,亦不利香港新股市場健康發展。監管當局宜盡快檢討現行新股機制,撥亂反正,確保法規與時並進,投資者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過去,殼股一般指現成股份長年缺乏核心業務、大股東無心戀戰,於是賣殼,而公司藉引入新主,恍如變成一隻全新的股份,脫胎換骨。不過,在這個過程中,有前因有後果,投資者知悉事態發展,買賣賺蝕當然亦自行承擔風險。

可是,近年香港金魚缸新興一門「啤殼工業」,意指「殼」不是由「廢」「舊」股份變身而成,而是經由熟悉新股操作的一批大鱷,利用現時港股殼價高企,主動籌組一些資產,滿足現行新股要求並申請上市。但其實這些上市資產堆砌而成,缺乏前景,部分則是在上市前已私下協商好在上市後一段時段便會售回大股東,金蟬脫殼,更甚者是上市前已配對好新主,整個過程由冇到有,都是人為刻意催生出來,即所謂「啤殼」﹗

本來,新股上市是讓企業在公開市場籌集資金應付業務發展,與公眾股東一起分享公司發展成長的商機。但這種「啤殼」出來的新股,多半是堆砌一盤「生意」換取新股上市資格,根本不是想將上市資產做大做強發揚光大,而部分公司上市不久便原形畢露,股價異常低迷一段日子,便藉街貨流通量少而瘋狂炒作,製造大幅波動引貪圖短利的股民上釣。

凡此種種,明顯損害小股東權益,亦完全偏離新股制度的原意,長此下去只會損害投資者對投資新股的信心,新股質素每況愈下亦在所難免,投資者一旦誤墮「啤殼」陷阱,隨時不明不白血本無歸。

監管機構既知市場有此啤殼現象,到底現行的新股上市要求及收費是否需檢討?雖然上市保薦人不能「包生仔」,但是否應該背負更多的責任?而監管部門也應加強把關,盡快檢討及早作出改善,堵塞大鱷利用漏洞謀利,從而保障小股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