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指控中國綠能(01159,前稱泰盛實業)前主席唐錫麟在泰盛○八年向名古屋上市公司KFE Japan Co., Ltd.一方出售附屬公司的交易中,透過其私人公司與買方訂立秘密協議,從中收取了100萬美元(約780萬港元)秘密收益。
證監會又批評兩名前執董高麗瓊、鍾惠愉無對交易作適當查詢,證監會現入稟高院要求三人賠償中國綠能在事件中的損失,及尋求取消三人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案件已排期於十二月十六日審理。
泰盛涉案時透過全資附屬China Ample Investments Limited以300萬美元(約2,340萬港元),向KFE Japan的附屬公司KFE Hong Kong出售Jet Master Ltd.全部股權,Jet Master當時持有在內地經營製造印製電路板廠的東莞泰山電子。
證監會指,根據○八年七月廿八日的初步條款書,交易代價原訂為400萬美元,泰盛並將承諾協助KFE Hong Kong升級上述電路板廠的污水設施。
但同年九月十二日及廿六日,唐代表泰盛與KFE Hong Kong簽訂買賣協議時,售價僅為300萬美元;而同於九月廿六日,唐代表其全資擁有的Extract Group Ltd.與KFE Hong Kong訂立顧問協議,由Extract Group承辦升級污水設施工程,並收取100萬美元顧問費。
案件編號:HCMP2386 /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