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表有關修訂專業投資者制度的諮詢總結,決定落實不允許中介人在向個人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時,獲豁免遵從操守準則內的合適性規定。不過,對於經紀極力反對客戶協議須納入合適性規定作為合約條款,證監會決定就客戶協議規定作進一步諮詢。
證監會表示,因應市場回應,證監會正就將納入所有客戶協議作為合約條款的建議新條款的字眼,進一步諮詢公眾意見。證監會將就中介人在客戶協議中,對實際服務的描述提供進一步指引。證監會將規定客戶協議不應載有與《操守準則》下的責任牴觸的條款,或就向客戶提供的實際服務作出失實描述。
諮詢總結同時指出,個人專業投資者及法團專業投資者將繼續獲准參與私人配售活動;釐定是否合資格作為個人專業投資者及法團專業投資者的最低總值限額,將維持於目前水平,即分別為800萬元及4,000萬元。
與專業投資者制度有關的修訂,將於一六年三月廿五日生效。證監會將於適當時候,就合適性規定進行獨立內部研究。另一方面,政府宣布再度委任歐達禮為證監會行政總裁,任期三年,今年十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