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在美上市帶挈不少人「賺大錢」,金發局也大嘆阿里不在港上市可惜,港交所(00388)更力撐本港要檢討「同股同權」架構,但市場暫對改革不太受落。據悉,本港八大證券團體早前曾討論港交所有關諮詢,初步共識是在未有加強投資者保障措施前,不應貿然改變現行政策。個別團體更有意發動「一人一信」,呼籲業界表達意見。立法會議員張華峰也特別致函業界,希望同業踴躍發表意見。
港交所的不同投票權架構諮詢於十一月底才結束,但從證券界的關注情況來看,諮詢已十分熱烈,預期就是否容許公司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將會是一場激烈的爭辯。
本港八大證券團體,包括證券業協會、證券商協會、證券學會、中資證券業協會、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貴金屬同業協會、股票分析師協會及網上經紀協會上周三開例會。張華峰表示,八會曾就「同股不同權」進行交流,未有正式立場,但初步意見均認為,在未有保障投資者措施前,不應改變現行政策。
有與會者透露,無條件准許公司「以小控大」肯定是行不通,必須要設關卡作出制衡,也要有投資者保障的配套。至於具體門檻細節,現階段未有詳細討論。
八會在會上也曾討論對於有意見指只要作出風險披露或設立專業板,便應容許公司「同股不同權」,他們認為不能以風險披露是「免死金牌」,也不能以新經濟股(如科網股)或者市值龐大的公司就有例外。不過,據了解,部分團體是以主席個人身份表達意見,未必全是該會的立場。
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永遠名譽會長王國安稱,該會反對「同股不同權」,「好簡單,出得最多錢,但話唔到事,這是甚麼道理?」直指「現時小股東已任人魚肉,仲要搞同股不同權?近三、四年,好多上市公司上市半年就出事,真係好離譜,唔可以吓吓搵藉口話公司呃人,就不能防。」
雖然阿里已在美國上市,但他相信,內地仍有一批「次一級」科網股,如市值較小及管治較差等有意來港上市,「若香港任意放行,豈非亂晒龍!不能只睇阿里,要顧及市場長遠發展,如果制度不公平,最終惡果自己承受,人家不來香港!」他呼籲該會會員、持牌人士、專業人士及投資者等「一人一信」向港交所發表意見。
張華峰亦希望八會能以每一個會的名義提交意見,否則港交所只當一份意見。
港交所是否「無論如何」均不應准許公司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
如認為有個別情況可准許,是否應容許(a)所有公司(包括現已上市公司);(b)僅限於新申請人;(c)僅限於個別行業(如資訊科技公司)、創新型公司等;及(d)只在「特殊情況」下,採納不同投票權架構?
應否規定或增加其他額外限制?
若香港容許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是否有必要修改其企業管治及監管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