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入稟追5528萬

卓延資產管理創辦人兼董事陳可儀遭一名女商人入稟高院控告,指陳今年初開出14張共值5,528萬元的期票,以保證該女商人可取回投資本金及保證回報,但該14張支票全部未能兌現,女商人故向陳追討上述款項。

原訴女商人吳漢容在入稟狀指,陳曾經任職實德環球金業(香港)高級副總裁,吳是陳在實德的客戶;約於一二年,陳成立卓延資產管理;約於一一年,陳游說吳投資,陳其後開出期票保證吳可取回本金及保證回報。吳指陳初時開出的部分期票可兌現,今年初吳再注資,但上述14張擔保期票未能兌現,連開票戶口也結束了。

傳訊令編號:HCA1617 / 2014

隸屬財政司法團的香港數碼港(附屬發展)因其發展的貝沙灣項目,一一年遭購入該盤第6座29樓A、B室相連單位的煙草出口商金敦實業入稟控告誤導,令金敦以為上述兩單位可獲授權拆牆合法打通。金敦現透露,香港數碼港已於去年支付大筆款項和解。

但是金敦堅持案中的非正審聆訊之訟費,亦應由香港數碼港承擔,但高院聆案官早前拒絕金敦的訟費申請,金敦昨遂向高院上訴,法官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HCA362 /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