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傳無意港第二上市

阿里巴巴在國上市已成定局,市場仍憧憬阿里來港第二上市,卻「好夢落空」。內媒引述消息人士否認第二上市的傳聞,揶揄即使第二上市也不符合本港監管要求,又指阿里並無來港上市的需要。

《21世紀經濟報道》引述接近阿里上市安排人士表示,阿里完全沒有考慮過來港第二上市,直言傳聞離譜,同時否認阿里八月八日上市的說法,稱未有具體時間表。

改例需檢討訴訟門檻

對於有金融發展局成員建議上市條例引入豁免,會計師公會陳錦榮昨稱,為容許不同資本架構的企業來港上市而調整上市條例屬可行,但需法制配合。他指美國法制讓投資者起訴企業的門檻較低,但本港訴訟門檻較高,所以檢討上市條例應同時檢討法制。

另外,中國財政部建議修改《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研究中港兩地合夥人審計經驗互認,力爭納入新一輪CEPA開放措施,在廣東省先試先行。

陳錦榮指,深圳前海開放已通過內地考試的本港會計師,可與內地會計師合資辦事務所,但要求港方會計師須具備內地審計經驗。財政部的建議等於豁免有關內地經驗的要求,方便本港會計師北上合資,符合CEPA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