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yever在案中稱遭答辯誤導,以為案中物業毋須支付地租,故向答辯追索變相須「多付」約3,050萬元地租。
答辯獲准取回357萬
案件即將於七月初開審,但原來早在去年九月時,答辯向Polyever提議和解,並且將357萬元存入法院作和解之用。
Polyever遲至本年六月初才肯接受和解款項,如今答辯認為這麼遲才和解,答辯得益不多,故現反過來申請取回款項。結果,法官昨批准答辯取回款項及駁回Polyever接受和解款項的申請。
案中物業包括新紀元廣場地下至2樓所有商舖、6至7樓、9至12樓及21樓的辦公室單位;及3個車位。
案件編號:HCA1039 /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