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昨發布通知,自七月一日起調整存貸比計算方法,支農再貸款及「三農」專項金融債對應貸款等,將不計入貸存比計算的分子(貸款),而銀行對企業或個人發行的大額可轉讓存單等,將計入貸存比計算的分母(存款)。分析指,調整有助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同時亦鼓勵融資走「貸款」的正路,有利弱化影子銀行的發展動力。
存貸比是指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的比例。通知規定,在貸款計算方法方面,扣除「三農」及小微企業的專項貸款等六項貸款,而銀行對企業或個人發行的大額可轉讓存單,以及外資法人銀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淨額,將被計入貸存比計算的存款。分子的縮小和分母的擴大,將顯著降低75%的法定貸存比對銀行放貸的限制能力。
此外,中銀監將對商業銀行人民幣業務實施存貸比監管考核,對本外幣合計和外幣業務存貸比實施監測。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指,據該行測算,若全面放棄貸存比指標,理論上可降融資成本138點子,此次調整雖未達138點子,但也有助降低融資成本。考慮到銀行業有18.5%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單純的貸存比指標調整,不會讓銀行業因此額外增加融資,但卻能鼓勵融資走「貸款」的正路,有利弱化影子銀行的發展。
國泰君安亦稱,目前銀行存貸比距離75%的監管紅線還有一定距離,並非制約銀行資產配置行為的最主要因素,但放鬆貸存比指標可為未來新增信貸投放預留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