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財困頑疾 發債豈能解救

有報道指中國將允許包括北京、上海、江蘇、廣東等共十個省市自行發債,計劃最快於七月啟動,為地方政府債券發展踏出重要一步,提供一個由市場主導的正式融資渠道。這個發債「陽光化」的舉措,雖有助規範現時糾纏於地方、中央及銀行間混亂不清的關係與責任,但借了錢總要償還,若不同時實行財稅改革,開拓地方政府收入來源,加強資金運用處理,杜絕所謂「大白象」政績建設,再好的融資設計都是徒然。

據官方數字,中國去年地方債十八萬億元人民幣,相當於一年國內生產總值三成二。在這些表面數據之外,還有多少表外帳尚未列入,不得而知,可知的是今年乃包括地方債在內眾多信託及理財產品到期的高峰。

要償還到期債務,地方政府必須從收入中撥出資源。今年內地首季賣地收入達一點零八萬億元人民幣,佔地方收入逾半,不少省市極度依賴賣地收入來償還債務,部分比率高至驚人的六成,「土地財政」問題一直嚴重。

可是房地產近期數字顯示,行業進入「寒冬」,價量齊跌機會遞增,賣地收入趨降之下,將直接打擊地方政府收入,影響還款能力。故此,任由發債途徑如何變化,融資者還款能力不足,都難以讓市場發展起來。市場上有人提議,認為開徵房產稅是可行辦法,一來可協助形成較穩定稅收來源,二來可減少依賴賣地收入,化解地方政府與發展商之間千絲萬縷的利益關係。

目前,中國缺乏關於地方發行債券的法律,未來要啟動發債的新系統,當然是一個進步。只是借來的「新錢」中,有多少是用來償還「舊債」,有多少真正用於地方各種所需之上,值得商榷。若是「借新還舊」,只不過是把問題拖延,避免現時多由銀行及中央承擔的債務,變成一筆又一筆的壞帳,及出現中央「包底」的最壞結果,引發社會資源「埋單」等各類道德風險,始終未搔着癢處。

造成地方債巨大,實際源於地方收支不平衡,不少地方官為求政績,盲目建設,既製造出多個「大白象」工程,又令地方陷於債台高築困境。要開源,亦要節流,若地方管不好資金運用,把持不少收支管理,更多資金都應付不了。

前周發布的「新國九條」已開宗明義要拓展債券市場,規範地方債務,讓市場參與評級及定價,把地方還款能力跟信貸評級掛鈎,明確債款用途,是用於日常開支、基礎建設還是教育民生,一一完整列出,作為債券價格及息率訂定指標,絕對是長遠目標,不要單單視此為短期解決地方債爆煲權宜之計。地方政府真正面對的其實不在於一時財困,而是如何讓地方財政步入真正的現代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