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 Views:車位可減則減

規劃署最近修訂《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對私樓車位數目的規定,首度把發展密度納入考慮因素,規定地積比率超過五倍的住宅項目,車位數目必須減少一成到兩成半,以鼓勵市民使用集體運輸。

對於當局這項新舉措,筆者十分贊成。本港的集體運輸系統日趨完善,鼓勵市民減少駕車,有利改善路面交通情況和空氣污染。這項政策不應只局限於住宅項目,更應擴展至商業樓宇及活化工廈項目,一來公道,二來環保,三來更合乎「地盡其用」的原則和經濟效益。

鼓勵工廈活化是政府的政策,但很少人會想到,原來車位也會成為活化的障礙。很多工廈雖設有停車場,但主要是給貨車上落貨。當工廈改建商廈,當局即按改建後寫字樓和商場的面積比例,規定要配有數量較多的私家車、貨車及電單車泊位;然而,一些工廈原有的停車場面積,就算如何改動,與當局的規定仍有很大差距。

工商住宅一視同仁

由工廈改建商廈,情況與新建商廈不同,會受很多條件所限。不過,據知當局認為如果商廈沒有足夠車位,可能會令有些車輛亂泊,阻塞街道。這與鼓勵住宅樓宇減少車位配套的政策自相矛盾。

試想,一幢商廈車位有限,在該廈上班的人,以及前往購物或飲食的顧客知道後,自然會減少駕車出入,以免泊車麻煩,何須當局操心?況且,亂泊車會被抄牌罰款,相信能起阻嚇作用。政府既然主動減少住宅項目的車位比例,希望減少私家車在路面上行走,筆者建議商廈項目也該跟隨,連帶活化工廈的車位都應可按實際環境調整,既務實亦有助活化政策的推動。

香港經貿商會會長 李秀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