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積極為增土地供應谷數,規劃署建議將長洲花屏路多幅政府/社區用地改劃作住宅用途,同時亦將一幅原已劃作住宅(丙類)地皮,大幅提高地積比率至0.8倍,料可提供40個單位,以配合施政報告中提到不同密度地皮,需增加最高住用地積比率的政策。
本周五城規會將審議由規劃署提出的長洲分區計劃大綱圖的修訂建議,包括就年前有部分批准有關建議將冰廠路6號一幅面積約7,500方呎,原劃作其他指定用途註明船廠及船隻維修工場用途,轉作商業用途的申請。該署建議地皮可轉作商業(3)用途,容許作餐廳等相關用途,但不可作酒店、住宅及宿舍用途,地積比率約1.5倍,高限為2層。
另該署建議改劃位處高地的花屏路地皮用途,其中花屏路15號一幅私人擁有面積約5,021方呎劃作政府/社區(4)用途地皮,原為道教廟宇,早前已獲批轉作住宅,現建議轉作住宅(丙類)7,地積比率0.9倍,高限2層。同時建議將毗鄰地皮大部分改作住宅(丙類)7用途。
為增加供應,該署更將貼鄰上述原先政府/社區(4)用途地皮以東山坡上地皮,由住宅(丙類)5地皮,改劃作住宅(丙類)8用途,地積比率由原先0.4倍,提高一倍至0.8倍,高限由2層提高至3層,料可提供約40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