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捲入LME訴訟

港交所(00388)旗下倫敦金屬交易所(LME)早前捲入多宗被指操縱鋁價的訴訟,現時連港交所本身也同被列為被告。港交所公布,已獲悉其已被列名為共同被告人。根據港交所管理層初步評估,有關訴訟毫無法律依據,港交所將積極抗辯。

港交所表示,有關LME集體訴訟,已綜合成三組起訴,各組包括不同類別的原告人,包括原鋁直接採購商、購買半加工鋁製品的商業終端用戶,及購買鋁消費品作自用的消費者。

港交所已獲悉其於原鋁直接採購商的綜合起訴中被列名為共同被告人。

該起訴指控港交所於一二年十二月購入LME,港交所主席、行政總裁及環球市場聯席主管均為LME董事。但港交所至今尚未正式收到有關訴訟的法庭文件。

去年四月已研股權架構

另外,港交所上市委員會發表報告,披露早於去年四月,上市委員會已討論就有關海外公司上市制度與金融界的非正式諮詢時,是否應包括諮詢其對不同投票權架構的意見。

委員會的結論是,上市科應在海外公司上市制度的諮詢外,另就不同投票權架構作出檢討,並以綱要文件形式匯報,該綱要文件可作日後公眾諮詢的藍本。其後委員會審議了上市科的綱要文件,並要求上市科進行進一步分析及草擬文件供委員會及證監會作更詳盡研究。今年上市委員會續檢討不同投票權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