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於去年初創設了公開市場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LO)和常備借貸便利(SLF),在銀行體系流動性出現臨時性波動時伺機運用。其中SLO作為公開市場常規操作的必要補充,以7天期內短期回購為主;而SLF的主要功能,則滿足金融機構期限較長的大額流動性需求,對象主要為政策性銀行和全國性的商業銀行,期限為1至3個月。
與其他貨幣政策工具不同,SLF是金融機構與人行一對一的交易模式,主要以抵押方式發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評級的債券類資產及優質信貸資產等,必要時也可採取信用借款方式發放。在利率方面,人行會按當時流動性狀況、申請機構資質等因素,針對不同機構給予不同利率。相對傳統貨幣政策工具,SLF具更強靈活性和便利性,能有效調節金融市場上資金供求關係,亦有利於貨幣政策傳導。
人行雖然自去年十一月才開始公布「常備借貸便利」操作情況,但早在去年春節和六月份「錢荒」時,均曾通過這工具向市場提供流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