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判無縫綠色還700萬

高院聆案官昨判無縫綠色(08150)敗訴,須向三名承兌票據持有人支付700萬元欠款及另計利息。三名興訟追款的票據持有人為譚永元、Chim Ching Ching及Lu Lijuan。

上述票據源於無縫綠色全資附屬Excel Energy Holdings Ltd.去年一宗交易,該附屬當時作價1,500萬元收購譚永元所持的一內地住宅項目權益,無縫綠色向譚發行本金總值700萬元的承兌票據以支付部分代價,有關票據於本年三月底到期。

南韓上市公司Taihan Electric Wire Company Ltd.附屬Taihan Global Holdings Ltd.(下稱TGH)向銷售代理李志源等索償2.88億元一案,TGH早前向高院申請凍結李志源及其中三家被告公司約2.85億元資產,高院昨認為理據不足,故否決TGH的凍資令申請。

該三家被告公司是Win Season Development Ltd.、浚域有限公司及御首有限公司。

TGH原指控李氏等挪佔其2.88億元資產,現已修訂為指稱李氏等不誠實地協助作出違反信託及違約行為。李氏等則反駁指TGH及其母公司正受南韓執法機關調查,李氏故質疑對方興訟索償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