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官方為加強金融監管協調,將建立由人民銀行為首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根據中央政府網站發布的公告,該聯席會議制度的職責和任務,包括維護金融穩定和防範化解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協調,以及交叉性金融產品、跨市場金融創新的協調等。
分析指出,聯席會議制度可能會強化人行的權力,但由於缺乏立法程序和實施細則,新制度能否在金融監管方面產生新的影響,還有待進一步觀察。
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覆,聯席會議由人行牽頭,成員單位包括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外匯管理局,必要時還可邀請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部門參加。
《批復》強調,聯席會議着重金融監管工作,不改變現行金融監管體制,不替代、不削弱有關部門現行職責分工,不替代國務院決策,重大事項按程序報國務院。聯席會議採取季度例會或臨時會議等方式,落實國務院交辦事項,並會建立簡報制度,及時匯報、通報金融監管協調訊息和工作進展情況。
內地銀行、證券、保險之間混業經營趨勢明顯,儘管數次機構改革中,經濟學者多次建議設立統一的大金融監管機構,惟中央一直實行分業監管模式。《中國證券網》引述人行權威人士稱,信託、理財、互聯網金融等新金融的發展,模糊了各行業間的界限,機構綜合經營、交叉經營的擴大,也對當前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體制造成衝擊。聯席會議制度旨在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協調,保障金融業穩健運行。
花旗集團經濟學家丁爽指,聯席會議制度的建立令人欣喜。他稱,六月份「錢荒」問題產生的原因之一,就是監管機構之間政策不一致,凸顯出建立這種協調機制的必要性。
內地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歷史可追溯至○○年,當時三方監管聯席會議參與者包括人行、中證監和中保監。○三年六月,中銀監、中證監和中保監亦曾簽訂備忘錄,明確三方按季召開聯席會議,就重大監管事項和跨行業、金融控股集團的監管及跨境監管問題進行磋商,惟例會僅召開兩次後即告無疾而終。停滯四年多後,金融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在○八年重新啟動,最終亦因各部委對人行的角色存在爭議,制度的成效存疑。
分析指,國務院最新批覆中,突出人行的牽頭地位,但對於金融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再次啟動後,相關部門將如何操作,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