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監令銀行關注外部風險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指,中銀監近日已下發通知,要求銀行重點關注小貸公司、典當行、擔保機構、民間融資及非法集資五類主要外部風險源。針對小貸公司及融資性擔保機構,中銀監特別要求銀行實行名單制管理。

行名單制管理

報道指,於銀監會下發《關於防範外部風險傳染的通知》中,小貸公司及融資性擔保機構成為重點關注對象。

《通知》首次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小貸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實行名單制管理,由總行統一確定合作機構准入標準,分支機構根據總行確定的標準提出合作名單,並報總行批准或向總行報備。

銀行應該對名單實行動態管理,每年至少評估一次,對於存在違規行為,以及重大風險的合作機構建立及時退出機制。

引入信用評級

《通知》亦首次提出銀行應該對有業務合作關係的小貸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進行評級,根據信用評級情況,實行分級授信,對信用等級較高的機構可以根據法規上限給予較高的授信額度,隨着信用等級降低,授信額度將會逐步遞減。

《通知》同時要求,銀行應於季後十五日內將上季對小貸公司授信情況、與融資性擔保機構業務合作情況等,報送中銀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