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加強規範專業投資者

市場消息透露,證監會有關專業投資者的諮詢文件已接近完成,最快數月內出台。

多項豁免或遭修訂

據了解,有關中介人出售投資產品予專業投資者時,證監會初步建議監管方向或趨向收緊,但未必會對私人配售證券或債券售予專業投資者時,相關招股章程毋須證監會認可這種做法進行大改動,以免窒礙市場發展。

現時證監會對有關專業投資者的監管,當中有關中介人出售投資產品時,若其客戶是專業投資者,可以獲豁免多項規定,例如不需確保向客戶作出建議或招攬行為是合適、不需要與客戶訂立協議書及提供風險披露聲明、不需要向客戶提供有關中介人及僱員的身份與受僱狀況資料等。

不過,專業投資者除有800萬元投資組合總值外,中介人還需要評估及合理信納客戶有專業知識,包括專業投資者每年應進行不少於40宗交易、在相關市場活躍地進行交易最少達兩年、以往曾買賣的投資產品種類及對有關產品所涉及的風險認知等。

消息透露,證監會將諮詢市場對出售產品予專業投資者時,中介人現享有的多項豁免是否合適,以及中介人評估專業人士的專業知識與投資經驗的考慮因素是否要修訂。據了解,證監會未必是簡單「修修補補」,反而可能會建議有一些全新的評估方式。

有證券界人士贊成證監會收緊專業投資者的規定,「可以攔住啲人,令無咁多人做到專業投資者。」他表示,除可做高風險投資外,做專業投資者其實「着數不大」。

無意改動私人配售

不過,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認為,這不是放寬或收緊的問題,最大挑戰是如何界定專業投資者,認為不應按一年進行多少次交易來界定,應按交易深度與目的。不過,他同意私人配售不宜改動,因投資者可隨時轉去新加坡或美國市場;800萬元門檻不用改,因與外國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