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時任職證券行持牌代表的嚴敏行,在某日內落了80個涉近2億股佳兆業(01638)的買盤,但當中逾九成迅即取消或更改;證監會指嚴氏根本無意成交,實際旨在「搭棚」,營造市場對該股有強烈需求的假象,以谷高買入叫價,真正目的在借機以較高價沽售手持的更大批佳兆業股份。東區法院昨裁定嚴敏行虛假交易罪名成立,判入獄三個月,但緩刑三年,另罰款56萬元及須繳付調查費3.2萬元。
案發一○年十一月八日,嚴敏行當時是協聯證券的持牌代表。嚴氏於案發當日發出共80個佳兆業股份買盤,部分他會在數秒間隨即取消,又或以同樣叫價再落更多股量的買盤,由於交易是經自動對盤系統來處理,這樣做便可避免他先前的買盤被執行,但卻可造成大量買盤排隊等購股票的假象,谷高股價至他心目中的水平以善價沽貨。
證監會指出,80個買盤中有70個最終被取消,嚴氏買盤的約2億股佳兆業中,只得約1,603萬股真正售出,買盤成功執行率僅得8%;反觀嚴氏同時趁機成功善價沽出的卻約有2,408萬股,沽盤成功執行率便達97%。
而嚴敏行當日買入及沽出的股量,分別佔佳兆業成交量的23.5%及35.5%,對市場影響不小。
證監會指嚴氏在事件中獲利共56.8萬元,又指嚴自九七年起便為持牌代表,是富經驗的投資者。裁判官昨亦認為嚴熟悉市場運作及證券買賣。
嚴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此案與其他同類型案件相比,不算嚴重,且嚴氏乃個人獨立行事,並非集團式的運作。此外,嚴的妻子早前染上重病,現康復中,嚴須照顧妻子及兩名年幼子女。
裁判官昨重申虛假交易是嚴重罪行,惟考慮嚴氏需要照顧家人等求情理由,且本案只牽涉一個交易日,故雖判其入獄但讓他緩刑。
被告:嚴敏行
案件編號︰ESS1260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