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G須交代海外被拒註冊

本地咖啡及茶生產商捷榮集團去年興訟控告新加坡茶商TWG侵犯捷榮的「TWG」商標及射影,案件正審前,高院昨應捷榮一方申請,要求TWG交代其在其他海外地方註冊以「TWG」為名商標時遭到反對的相關資料。

捷榮告侵犯商標

TWG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開設茶室,捷榮指茶室售賣以「TWG」為品牌名稱的茶及其他相關產品,侵犯捷榮自己的「TWG」商標。捷榮在案中指TWG明知在本港使用涉案商標會引來混淆、兼預期捷榮會反對,因為TWG在一一年初曾要求捷榮容許TWG在南韓使用以「TWG」為名的商標。

但TWG否認,反指自己與捷榮其實同步在內地、台灣及新加坡各自註冊自己的商標,這令TWG相信雙方的商標,可存在於同一市場而不會出現混淆,故根本毋須取得在南韓的准用批准。

但捷榮反駁,TWG在海外多個地方註冊「TWG」商標時,曾因捷榮已先註冊該商標而被當地部門反對,這可推翻TWG所稱相信不會出現混淆的說法。法官最後下令TWG須交代有關商標在外地註冊遭反對的資料。

案件編號:HCA221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