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爭上海物業案 先拗第一桶金

上海浦東地標之一的花旗集團大廈,內地商人丁育、丁鋼兄弟在港互控,各自聲稱出資發展項目,自己才是商廈大部分業權的真正擁有人,案件昨在高院開審。弟弟丁鋼堅持他是持有該廈的公司註冊大股東;兄長丁育反指,弟弟只是代其持有股份,並指自己二、三十年前,透過鐵鋼生意賺得過億人民幣第一桶金,再將錢分給當時一無所有的弟弟。

丁鋼否認兄長發迹史

弟弟丁鋼本身從事交通物流生意,對於兄長所說的第一桶金發迹史,丁鋼反指根據當年的交易文件,丁育根本無可能賺取其所說的過億元人民幣。

丁鋼持有澳門第一環球國際(下稱澳門第一)99%股權,澳門第一擁有香港公司香港第一大陸,香港第一大陸則是上海巴鼎房地產發展的唯一股東,上海巴鼎擁有花旗集團大廈大部分業權。丁育表示,當年各人達成口頭協議,丁鋼只是代其持有澳門第一股份。丁鋼則指,早於○四年,二人的姐姐丁小紅在公證人見證下簽訂一份贈予合同,以送贈形式「返還」原本屬於丁鋼的澳門第一股份。丁鋼在案中指,一○年五月,丁小紅在其不知情下,以500萬元,把香港第一大陸股權轉至丁育、丁小紅名下。

案件編號:HCA99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