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新一年,大家除了要適應二○一三年這個新年份之外,亦要將長期以來用建築面積計算住宅單位呎價的舊觀念一齊摒棄,用新量尺、新基準來審視現時全港一、二手住宅物業的真實價值。
地產代理監管局規定,由今日開始,地產代理推售二手樓盤時,必須提供樓盤的實用面積,並且基於實用面積計算而得的呎價資料。一手住宅方面,由於需要設立相關的執法機構才正式實施,除非發展商及地產代理自動自覺提早作出配合,否則未來幾個月可能出現一手樓用建築面積表述,二手樓用實用面積表述的混亂現象。
本港長期以來用建築面積來表述住宅單位面積,一直為人詬病,對置業人士極不公平。一方面是建築面積並無統一標準,發展商可以將各種類型的額外樓面計算在內,窗台、平台固然是必然之選,甚至與居住完全無關的公用面積如垃圾房及電梯大堂面積,亦會計入單位建築面積內,令「發水」成分大增。
採用實用面積後,買家至少知道用真金白銀買來的單位,用四堵牆圍起的居住面積究竟有多大,毋須憑估計、靠經驗測度。而且不同物業的價格用相對統一的基礎計算,消除不同單位實用率差異的因素,亦較容易作出比較,有助置業人士判斷樓盤價格的高低。
無怪乎有人將實用面積制度比喻為一面照妖鏡,將以往濫用建築面積計價漏洞,將樓盤呎價壓低,令買家產生樓盤「未算太貴」錯覺的妖相全部呈現。以現時住宅樓宇實用面積普遍僅得七成至八成計,轉用實用面積計價後,呎價相信會突然飆升兩、三成甚至更高。業界人士估計,新措施出台後,市場上一批相對「落後」的樓盤相信會掀起一陣追捧潮,對樓市產生一定程度影響。
經此一變,市區樓盤呎價應該湧現大量「萬元戶」,但這些僅是心理影響,因為住宅單位原本的總價格並無升跌,只有呎價出現變化。另外必會出現的現象,是許多原本標示面積逾千呎的大宅馬上縮水,變成僅得七、八百呎的普通面積單位,感覺上不易再「豪」起來。但這些同樣是心理影響,因為住宅單位的實際面積,並沒有因為用不同量度基準而變大或變細。
港府作為這項政策的主要推手,除了責成業界人士遵守有關規則之外,亦應該將各種現有或潛在的障礙掃除,令全港數以百萬計的住宅單位實用面積資料唾手可得,一切以方便市民獲取,及不會大量增加業界經營成本為大前提,否則即使政策本身的原意良好,也會因為執行不善,反而拖累市場發展,令用家添煩添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