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案未審先拗律師費

上海浦東花旗集團大廈大業主上海巴鼎房地產發展,其背後股東丁育、丁鋼兄弟在港興訟爭奪公司股權及大廈權益,牽涉金額達6.45億美元,約50億港元。該案尚未正式審訊,兄長丁育一方早前與其前代表律師King & Wood(下稱律師行)先爭議律師收費,該律師行向丁育一方發出5張帳單,要求徵收超過1,700萬元律師費;丁育一方認為收費不合理,申請由法院評定收費,高院昨接納丁育一方申請。

涉案其中4張帳單,丁育一方被指超過法定的一個月時間才提出評定申請。但法官昨指,該4張帳單只屬中期帳單,重新計算起來並無過期。法官又稱,律師行基於其十個月的工作而向丁育一方收取超過1,700萬元,收費額確有值得研究的地方;所以即使其錯判該4張帳單屬中期帳單,他仍會行使酌情權下令評定收費,故下令5張帳單一併進行評定。

案件編號:HCMP 181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