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監局要求跟隨新規

市場慣用沒有統一定義的建築面積,由於出現「發水」問題,買家愈來愈難知悉單位實際可使用面積。為配合政府,地產代理監管局要求明年一月一日起,二手住宅物業全面以實用面積來表述單位面積,大大提高呎價的代表性及透明度。

地監局於今年五月發出的執業通告要求,地產代理向買家表述的二手住宅實用面積,資料來源須取自差餉物業估價署或土地註冊處的首次轉讓買賣協議中所表述的物業實用面積,若上述方法均無法取得物業的實用面積,則可提供物業的建築面積或其他樓面面積的資料,但地產代理必須確保這些資料是從合理來源取得,或是基於恰當的根據下,才提供該等資料。

業界已加相關資料

地產代理亦就有關指引作相應準備,香港置業行政總裁李志成表示,該行已將商舖的窗櫥廣告牌加上實用面積資料,員工亦已於九、十月份作培訓,為迎接新措施作好準備。

美聯物業執行董事陳坤興表示,集團除按照規定,在樓盤宣傳上提供建築面積及實用面積資料外,亦在互聯網上的「網上搵樓」等資訊,加入實用面積資料,供市民參考。中原地產發言人稱,所有大型屋苑的宣傳品已加入實用面積資料,而網頁及成交數據庫等已投放2,000萬元提升功能及整合實用面積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