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配股委任的財務顧問國開證券並非證監會持牌人事件,已引起立法會議員關注,要求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討論,並邀請證監會及港交所解畫。
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表示,將在下月七日的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中提出,要求在二月的會議中討論事件,主要要求證監會解釋,為何非持牌人可以提供財顧服務。雖今次配股只涉機構性投資者,不涉公開的招股章程,但當中是否有豁免?又或法例上是否有灰色地帶,他冀有關方面釐清,尤其今次事件涉及兩個監管機構,有迫切性盡快解釋。
新華滙富融資董事甄文星亦已去信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主席,要求委員會討論事件,尤其關注國開證券在港交所配股中提供甚麼財顧服務、有關服務是否屬受規管活動,又或證監會有否豁免等。他指,現確無條例規管採用財顧稱號,任何人也可自稱財顧,但若進行受規管活動就必須領牌。
消息指,港交所在今次配股委任財顧前,無詢問國開證券是否持牌機構,即並不知悉國開證券並非持牌人。惟財顧服務範圍可以很廣泛,國開證券在這次配股交易中提供角色有限,純粹只是安排貸款的角色,這是否也屬受規管活動,而必須要領牌?要由證監會決定。而證監會及港交所發言人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