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認為生物資產容易腐爛,同時估值因採用的假設較複雜及不易核實而通常有較高的不確定性,所以風險較高。基於生物資產及其估值的性質與內在風險,港交所認為對從事農業的申請人應有一套獨特的指引。
促嚴格盡職審查
港交所已要求保薦人及其他專業顧問進行更嚴格的盡職審查工作,除非能提供有力的原因,否則必須委任獨立的合資格估值師對生物資產進行估值;保薦人必須確認已獨立核實申請人牌照/權利/許可證的有效性及準確性,包括已查驗主管當局所備存的紀錄。
港交所又表示,即使相關會計準則沒有規定,但農業新股的申請人依然需在上市文件中,披露業務紀錄期內不計生物資產未變現公平值盈虧的集團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