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均求還原股權比例

中國香精(03318)大股東王氏兄弟間不和,現演變成訴訟。王明均昨入稟控告王明凡等,指王明凡等○八年以借出貸款方式出資給他們王氏兄弟等合持的公司創華,以創華名義來增持中國香精股份,○九年創華因應各人出資額確認眾持股比例,均、凡分別持31.1%及37.95%。但本年三月凡一方透過「以新股代債」來收取創華的還款,凡的股權增至41.19%,均被攤薄至28.1%。均不滿,指創華根本毋須向凡等還款,故指上述「以新股代債」無效,及要求還原股權比例。

原訴人為王明均(入稟狀上仍自稱中國香精主席);答辯人為王明凡(中國香精昨宣布委任為主席)、王明優(中國香精非執董)、錢武(中國香精執董)、創華有限公司(持中國香精51.62%股權,為中國香精控股股東)。

指未核准中香通告

創華上月底要求中國香精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表決罷免王明均及王明優的董事職務,股東特別大會已訂於十一月九日舉行。

王明均在入稟狀指,眾人以創華股東身份在○八年一致決議,股東以借出貸款予創華方式出資,以創華名義增持中國香精股份,王明凡、王明優及錢武隨後墊支共2,650萬元予創華,創華並於○九年三月確認股東持股比例。但經創華本年三月「以新股代債」還款後,王明凡股權增加,王明均股權被攤薄。

王明均現指創華○九年既已按各人出資額確認眾持股比例,換言之,眾人已放棄追還貸款,故之後根本不能再「以新股代債」。

中國香精本年三月曾通告創華經「以新股代債」後的新股權結構,王明均指該通告雖以他的主席名義發出,但他實際並沒有收過商討發該通告的董事會議通知,他亦沒有核准過該通告。

原訴人:王明均

答辯人:王明凡、王明優、錢武、創華有限公司

傳訊令編號:

HCA198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