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收緊多重按揭後,向銀行界釐清執行細節,包括「放生」車位按揭,毋須計入在多重按揭之列,惟前提是銀行不可放寬現有的審批準則,如年期不得逾十五年等。銀行界指,雖然車位按揭獲豁免,但市場上的獨立車位按揭較少,料豁免措施不會助長炒風。
金管局九月十四日推出收緊多重按揭的措施,消息指,當局於出招後第二周與銀行界溝通,指不論車位是否屬自用,其按揭毋須計入多重按揭的收緊範圍內,但指銀行界現時普遍對車位按揭的審批標準,是按揭成數上限五成,年期十五年或以下,一般及壓力測試下的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分別為50%及60%。
金管局發言人承認,曾與銀行溝通具體操作的細節,當中包括車位按揭不需計算在未償還物業按揭貸款的數目內,惟金管局要求銀行在審批車位按揭時採用一貫審慎準則。
據了解,由於現時銀行界對車位按揭的要求,比樓按更嚴,若車位按揭跟隨樓按標準,反而是變相放寬要求,而且許多大型公司需要大量車位作自用,若將收緊樓按安排應用在車位按揭上,情況將十分複雜。
銀行界人士指,現時市場上的車位按揭年期普遍僅十年,其實較金管局所示標準更嚴格,他認為,金管局提出「業界普遍做法」,雖然並非硬指標,但已屬「具體建議」,料往後車位按揭準則不可能更寬鬆。
近年車位升值幅度不遜於物業,但銀行家指,車位按揭的銀碼較小,銀行「輸得起」,加上審批條件亦嚴,再者獨立的車位實際按息為3.25厘,而用家會盡量將車位和物業綑綁式上會,以享物業的2.15厘低按息和較長供款年期,故豁免車位按揭不會助長車位的炒風。
對金管局推出措施前已申請按揭但未獲批的加按套現,金管局發言人稱,若借款人在九月十四日或之前已遞交申請,但銀行仍未正式批出貸款,銀行應根據新措施要求處理,但一些特別情況下,如銀行在當日或之前已口頭通知借款人申請已獲批,但並未正式簽署貸款文件,銀行可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