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灣啟德大廈的重建發展商東展有限公司不滿城規會批出的兩份《牛頭角及九龍灣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加上建築物高度、預留景觀及通風走廊限制,東展早前提出三宗司法覆核申請。案件審訊後,高院昨裁定東展勝訴,下令撤銷案中限制及駁回城規會拒絕放寬高限超過130米的決定,但重新施加哪些限制,則發還城規會再考慮。
東展申請的重建圖則樓宇高度203米,但涉案草圖上地段高限為130米、另地盤其中兩面須「留邊」10米不可起樓,及大廈之間須預留闊20米的通風走廊。啟德大廈地盤毗鄰分別被列作三級及一級歷史建築物的三山國王廟及皇家空軍軍官俱樂部(現改為浸會大學視覺藝術院)、小學及矮樓。
城規會以牛頭角由東至北到佐敦谷採漸進高度、與歷史建築格格不入、通風、妨礙景觀等理由,提出施加上述規劃限制。不過,高院認為重建地盤須預留部分範圍作緊急車輛通道及道路退入位,所以應可獲額外樓面面積,約等如10米高度;另外兩項限制則沒有充分理據支持,故判東展勝訴。
另一方面,昨日另有一宗小額錢債訴訟涉及啟德大廈。該處第三座的業主立案法團之前因欠維修費而遭清盤,高院○八年底就法團委任清盤人,以向個別業主追回拖欠法團的管理費等,但部分業主未有還款,清盤人再向法院申請押記令及賣樓令,賣樓抵債。其中針對三樓9號單位的三名共同業主張應麟、李馬加諾、及余寶珍(已故)訴訟,清盤人已於○九年以約74.5萬元出售涉案單位,案中5,000元欠款已抵,清盤人昨申請終止訴訟,獲小額錢債審裁處接納。
案件編號:HCAL62/2011、109/2011、HCAL34/2012;SCTC01540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