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文件顯示,政府擬在本港實施全面強制性場外衍生工具結算責任前,推出便利進行自願結算的臨時措施。政府表示,由於海外一些中央交易對手結算所已為港元及人民幣場外衍生工具產品提供中央結算服務,臨時措施可令香港與海外市場競爭,鞏固本港離岸人民幣中心地位。
強制性結算責任尚未實施,但市場參與者已陸續以自願形式,透過受規管的中央交易對手結算所進行結算,例如美國、歐洲及新加坡。惟本港因現行《證券及期貨條例》無力償債凌駕條文,並不適用於場外衍生工具交易,令本港的市場參與者如欲自願結算,只能透過海外的結算所進行。
政府計劃運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92條賦予財政司司長權力,藉於憲報刊登公告,訂明某些場外衍生工具交易屬「期貨合約」,讓其享有無力償債凌駕條文所訂保障。政府擬於五月將憲報公告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另金融管理局與證監會就場外衍生工具監管制度的諮詢,合共接獲33份回應書,計劃第二季發諮詢總結,政府擬在第四季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條例草案,以制訂本港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監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