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令本港的信託法律現代化,與英國及新加坡等海外市場看齊,政府就信託法改革的草擬條文展開諮詢,冀在一二至一三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諮詢為期兩個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稱,改革目的是配合現時信託業的發展,促進信託各方的權益。政府希望強化信託服務業競爭力、及鞏固本港的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地位。
諮詢文件主要有三方面,第一是引入法定條文加強對受益人利益的保障,包括規管某些旨在讓收取酬金的專業受託人免除法律責任的免責條款,並賦權受益人可循簡單省時、毋須經法院批准的途徑,將受託人免任。第二是對受託人施加謹慎行事的法定責任、及專業受託人向信託提供服務可收取酬金。
第三是將信託法現代化,將訂明信託不會僅因財產授予人有限度保留權力即無效。限制信託的時限和收益累積等過時的規則亦被廢除。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陳維民稱,有關改革適用私人及上市的信託(如房託基金等),但改革不是針對上市的信託。英國及新加坡近年改革信託法,冀本港改革後可與之看齊。
業界亦反映有成立信託的高端客戶有從西移向東的趨勢。
另外,在新加坡上市的和記港託,將於四月二日起,在新加坡採用雙幣交易,除了原用的美元報價及交易外,還可用坡元,成為當地首家以雙幣交易的公司。